根據國家食藥監總局、安徽省藥監局要求,馬鞍山市食藥監局要求全市藥品零售企業將此類藥品置于“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專柜”中,由專人管理,必須嚴格憑醫師開具的處方銷售,并在專帳中登記藥品相關信息。如發現超過正常醫療需求,大量、多次購買此類藥品的,要立即報告。
近期,馬鞍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全市銷售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溶液市場進行專項檢查,重點檢查零售藥店是否嚴格憑處方銷售等情況。
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溶液均含有磷酸可待因,大部分品種含有麻黃堿。此類藥品臨床主要用于鎮咳,療效較好、使用面廣,是老百姓常用的鎮咳藥品。正常使用是安全有效的,但如果大劑量使用,其中所含的磷酸可待因和麻黃堿2種成份作用疊加,會產生致幻作用,極易造成濫用,對人體造成損害,甚至危及生命。
在此次專項檢查中,市食藥監局對個別零售藥店不按規定銷售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液的行為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如未在規定期間整改,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同時,市食藥監局提醒廣大患者在服用此類藥品時,一定要按照醫生的醫囑要求服用,不要長期使用,以免成癮,對身體造成傷害。 |